劳动关系中什么样的奖惩制度是合理的
企业的奖惩制度实质上属于企业的规章制度,《劳动合同法》第四条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奖惩制度不仅有程序性的要求,而且内容还必须要合理合法。合法是指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理是指不能违反生活常理和公序良俗,譬如,有的企业规定上洗手间的次数,明显就是违反了生活常理,缺乏合理性。所以,合理合法的奖惩方式应当是依据不同的违纪情节,设置不同的惩戒结果,该惩戒不能够设置罚款及降薪,而且应当赋予员工有提出异议的权利。
公司制度有哪些
公司制度包括管理大纲、财务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工程发包制度、采购管理、销售管理等内容。使企业规章制度有法律效力的规则如下:
1、规章制度的内容合法、用语规范。许多企业制定规章制度时由于不了解或漠视现行的法律法规、政策而致使所制定的规章制度中的某些内容违反法律强行性规定而不具有法律效力;
2、规章应当经过民主程序确定。法律规定涉及到职工利益的企业规章制度应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否则不发生法律效力;
3、规章制度确定后应当公示或直接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让劳动者签署。可以用书面形式或电子文件形式向全体员工公示,否则不对员工产生效力;
4、规章制度应当及时修改、补充。